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21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目前聘任在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含双肩挑)的在编工作人员。包括:教师、科研、实验、图书情报、教育研究、档案资料、编辑出版、卫生技术、会计审计和工程技术等岗位的聘任人员。具体如下:

(一)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聘期已满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申请续聘(聘期考核)或晋升;

(二)聘期未满但符合相应文件中等级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晋升;

(三)上一年度岗位聘任工作中基础绩效低聘人员可根据自身业绩成果申请恢复原等级或晋升等级;

(四)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本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继续享受现等级岗位的待遇;满足晋升条件者可申请晋升聘任,聘任后需履行所聘等级岗位的岗位职责。

二、文件依据

学校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防科发人〔2022〕45号)《防灾科技学院各类各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规定》(防科发人〔2022〕46号)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基于实际情况,专任教师岗位职责和聘用规定“教学条件”中关于学术报告条件,本年度暂不做条件要求。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11月21日至12月4日)

申报人员登录防灾科技学院评审推荐系统,网址是10.159.240.128(校内使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提交佐证材料,同时报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逾期系统关闭,无法申报,不予受理。

(二)基层审核推荐(12月5日至12月7日)

用人部门(单位)出具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拟定本部门(单位)的聘用方案和推荐方案,同时党总支出具师德师风鉴定材料,交至人事处(明德楼307室)。

(三)资格审查(12月5日至12月14日)

学校审核小组成员按所在部门主要职能分工负责对基层评审小组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申报资格、业绩成果进行审核。

(四)初定聘用结果

学校聘用工作委员会及各部门聘用工作组根据权限对推荐名单和拟聘人选名单进行考核、评议,投票表决后提出拟聘推荐人选、初定岗位聘用人选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五)会议审定

人事处将职称评审结果分别上报校务会、党委会审定,确定评审通过人员。

(六)公示发文

将评审结果在人事处网站主页“公示”专栏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行文。

(七)材料提交

评审通过人员提交评审表,完善手续后,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

请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专业技术人岗位聘任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本部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同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申报人员审核、推荐和拟聘等相关工作,确保本次岗位聘任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刘北、张媛,联系电话:010-61596030

 


 

 

 

                                                      人事处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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