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21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国地震局、河北省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22年职称认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在编、参编教职工,硕士非编和聘用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人事代理及劳务派遣人员。

二、文件依据

学校依据《防灾科技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修订)》(防科发人〔2020〕84号)和《防灾科技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操作方案(试行)》(防科发人〔2020〕85号)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评审条件按照《关于修改<防灾科技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决定》(防科发人〔2021〕27号)执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条件按照《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执行。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11月21日至12月4日)

申报人员登录防灾科技学院评审推荐系统,网址是10.159.240.128(校内使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提交佐证材料,同时向所在部门报备。逾期系统关闭,无法申报,不予受理。

转评人员不需要在系统报名,直接提交《防灾科技学院转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表》(附件3)。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直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表》(附件4),手续完备好报送人事处。

(二)基层推荐(12月5日至12月7日)

用人部门(单位)出具职称推荐材料以及党总支出具师德师风鉴定材料,交至人事处(明德楼307室)。

(三)资格审查(12月5日至12月14日)

学校审核小组成员按所在部门主要职能分工负责对基层评审小组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申报资格、业绩成果进行审核。

(四)学校评审(时间待定)

学校适时并召开职称评审会。

(五)会议审定

人事处将职称评审结果分别上报校务会、党委会审定,确定评审通过人员。

(六)公示发文

将评审结果在人事处网站主页“公示”专栏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行文。

(七)材料提交

评审通过人员提交学院完备推荐意见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学校完备手续后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文中所列附件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请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职称评定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同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申报人员审核、推荐等相关工作,确保本次职称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刘北 张媛,联系电话:010-61596030

 

 

 

                                                   人事处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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