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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介绍

人事处是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按照“人才为本、突出重点、服务第一、科学规范”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学院中心工作,从人事工作的角度抓好职工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工作充分调动全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合理配置和使用人才资源,形成能积极发挥学校各项功能、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职工群体,为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服务。主要职责范围:

一、组织实施全院的人事工作。

二、组织拟定学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组织拟定学院机构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聘任办法,全面推行岗位管理。

四、研究和改革学院用工制度,大力推行聘用合同制,建立健全聘用合同制校内配套措施,负责聘用合同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研究和改革学院收入分配制度,组织拟定学院收入分配制度方案。

六、研究和改革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具体工作。

七、研究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学院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负责社会保险日常工作。

八、研究和改革职工继续教育制度,拟定职工继续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研究和改革职工考核制度,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考核。

十、加强人才招聘工作的制度建设,规范人才招聘工作,提高人才招聘工作的效能,负责人才招聘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科级干部的选拔、聘任、培养、考核等管理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及中层领导班子后备人选的选拔、培养等工作。

十二、负责军转干部和退伍军人的接收、职工流出、内部调配、待岗人员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专家管理工作,负责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聘任、管理及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学术骨干的选拔培养组织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考核、鉴定和奖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政审工作。

十五、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考试、事业法人登记及年检、工资福利待遇的常规变化及发放、劳动工资及人事信息统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职工离休退休退职、干部档案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六、全面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促进离退休人员队伍的稳定、和谐,发挥离退休人员的经验优势,促进学院建设和发展。

十七、起草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本部门综合性报告、年终工作总结。

十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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