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地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日前,中国地震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防震减灾工作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中震人发〔2021〕30号),决定开展“防震减灾工作优秀奖”和“防震减灾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经学校研究,决定由人事处牵头开展相关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分配
防震减灾工作优秀奖的评选范围:我校各部门、各单位;地震系统相关创新团队、科研团队等。学校将最终推荐5个部门(单位或团队)申报防震减灾工作优秀奖。
防震减灾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学校在职全体教职工。各部门、各单位限制推荐人数不超1人,学校将最终推荐5位候选人(其中处级干部数不超1人)申报防震减灾工作先进个人。
本次评选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尤其是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集体和个人倾斜。在评比周期内,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不参加评比;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在学校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在学术、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参评。
二、推荐条件
(一)防震减灾工作优秀奖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职工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近五年来未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纪律严明,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受到广泛赞誉。
2.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在防震减灾各项改革中,奋勇争先、积极作为,取得突出成绩;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不畏艰险、冲锋在前,成效显著;在推动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中起主导和关键作用,取得显著效果;在防震减灾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方法创新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4.在完成专项任务和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防震减灾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全国地震系统内堪称楷模,从事防震减灾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地震监测预报预警、震灾风险防治、公共服务和法治建设、科技创新、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包括政务、党务、纪检、财务、组织人事、离退休服务管理等)工作中,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2.热爱防震减灾事业,长期坚守在防震减灾工作一线,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基层单位的平凡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不畏艰险,勇于奉献,面对复杂情况和问题,意志坚定,敢于担当,善于处置复杂疑难问题,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表现突出。
4.勇于开拓,在防震减灾工作中成绩显著,在干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5.在完成专项任务和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三、推荐程序
(一)防震减灾工作优秀奖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部门(单位或团队)按要求填报审批表,于3月23日16:00前将《防震减灾工作优秀奖审批表》纸质版(3份)送交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jszx_cidp@126.com)。
学校进行资格复核后,确定推荐对象,经党委会审批后上报。
(二)防震减灾先进个人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属部门或单位确定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在本部门或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于3月23日16:00前将经过审核的《防震减灾先进个人审批表》纸质版(3份)和书面推荐意见送交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jszx_cidp@126.com)。
学校进行资格复核后,确定推荐对象,经党委会审批后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明德楼302室
联系人:王允
联系电话:010-61596247
附件:1.防震减灾工作优秀奖审批表
2.防震减灾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防灾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