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关于印发<地震系统先进事迹报告集编印工作方案>的函》(中震人函〔2021〕57号),为弘扬行业精神,发挥身边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地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振奋精神、担当作为,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接续奋斗,奋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喜迎建党100周年、建局50周年,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组织编印地震系统先进事迹报告集。为做好我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信息统计报送和先进事迹材料编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防灾科技学院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省部级表彰奖励、国家级纪念章且健在的人员。
国家级表彰奖励主要指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功勋荣誉称号等;省部级表彰奖励主要指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含中国地震局)颁发的奖项(含一等功);国家级纪念章主要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和“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
二、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11日)。人事处根据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的工作安排,发布校内配套通知,启动报告集编印工作。
(二)信息统计报送阶段(3月11日-17日)。校内各部门、各单位梳理统计本单位、本部门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和国家级纪念章人员信息,分类填报《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信息统计表》(附件1),并于3月17日下午17:00前报送人事处。
(三)事迹材料编写阶段(3月18日-4月20日)。校内各部门、各单位组织编写本部门、本单位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参考范本见附件2),并提供人物电子照片,规格为140×220mm,分辨率600dpi,照片大于8M,格式为JPG或JPEG,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
(四)整理汇编阶段(4月21日-5月10日)。人事处收集汇总获奖人员信息,整理汇编事迹材料,报送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
(五)报告集编印阶段(5月11日-6月15日)。出版社组织专人对报告集进行编排设计,编印2000册。
三、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告集编印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获奖人员信息统计,确保信息准确无遗漏。要深入挖掘先进人物的生动事迹,组织好事迹材料编写工作。
(二)做好反馈工作。请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相关统计和数据的反馈报送工作。无相关数据的部门或单位仍需按要求及时反馈人员统计结果。
(三)联系人:王允 秦星月 电话:010-61596247
附件:1.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信息统计表
2.事迹材料参考范本
防灾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