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0年基本社会保险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6年7月1日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且约定以报销方式缴纳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
二、报销时间
于2020年12月19日前将社会保险机构开具正式发票送交人事处。
三、其他事宜
1、报销单据必须是社会保险机构开具的正式票据原件。请有需要的人员自行留存票据的复印件。
2、报销程序按照个人票据上交、人事处审核发放的程序进行。
3、请务必按时间要求将票据报送人事处。
4、如有问题请联系人事处,联系电话:61596030.
此事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请有关部门尽快将此通知告知有关人员。
人事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