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5年河北省高级职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8-10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83号),为做好学校2025非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非地震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西院纳入学校统一管理范畴,符合河北省非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非地震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教职工

工作流程

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2025年申报河北省职称评审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提交至所在部门。

(二)基层初审和推荐

部门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申报资格、业绩成果及相应支撑材料830日前提交推荐材料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钉钉发送至联系人。

学校复审

学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复审。

(四)学校评审

学校适时组织召开校内推荐评审会。

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本部门工作人员,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申报人员审核、推荐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秦星月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2025年申报河北省职称评审人员情况汇总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说明

5.《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

人社字〔2025〕83号)



人事处

20258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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