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83号),为做好学校2025年非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非地震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西院纳入学校统一管理范畴,符合河北省非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非地震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教职工。
二、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2025年申报河北省职称评审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提交至所在部门。
(二)基层初审和推荐
部门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申报资格、业绩成果及相应支撑材料,于8月30日前提交推荐材料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钉钉发送至联系人。
(三)学校复审
学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复审。
(四)学校评审
学校适时组织召开校内推荐评审会。
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本部门工作人员,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申报人员审核、推荐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秦星月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2025年申报河北省职称评审人员情况汇总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说明
5.《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
人社字〔2025〕83号)
人事处
202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