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专项工作酬劳发放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人〔2020〕4号)文件精神,人事处现开展2022年中期专项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专项工作牵头部门。
二、涉及范围
1.纳入校级管理的各项评审、咨询或论证工作;
2.纳入校级管理的招生、监考、督导;
3.纳入校级管理的各项培训授课;
4.承担班主任、兼职教师(学生)党支部书记工作;
5.学校主管及上级部门指定的各类专项工作;
6.政务值班工作;
7.成人教育培养;
8.国家体育健康测试工作;
9.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
10.由学校统筹安排,且经学校会议审定其他有关专项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牵头部门汇总
6月17日至6月24日,专项工作牵头部门对2022年1月1日至6月17日部门所负责的专项工作进行梳理,填写《XX(部门)2022年1-6月份专项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人事处,附件1电子版同步发送至rsc@cidp.edu.cn。
(二)人事处复核
6月25日至6月30日,人事处对牵头部门报送的专项工作量进行复核,并报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审批。
(三)专项工作酬劳发放
经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人事处依据相关文件,对各牵头部门上报的专项工作量核算工作酬劳。
联系人:刘 北 电 话:010-61596030
附件:1.XX(部门)2022年1-6月份专项工作量统计表
人事处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