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速推动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迅速成长,依据《防灾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育管理办法(修订)》(防科发人〔2020〕125号,以下简称《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内高层次人才选拔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学校在职专任教师;
2.校领导及现聘校内学科带头人不参与本次选聘。
二、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报表(附件2或附件3),于2月20日前将申报表和支撑文件(各1份)报送至本部门(单位)。
2.师德师风鉴定及本部门(单位)考核推荐
请申请人所属基层党组织为申请人出具师德师风鉴定意见。申请人所属部门(单位)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认真考核,对其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具备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在申报表对应栏内出具综合意见;师德师风鉴定意见、申报材料及推荐过程的简要说明应于3月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
3.资格复审: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4.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复审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聘人员。
5.确定人选:将拟聘人员提交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6.结果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7.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聘用。聘期一般为 5 年,并签订聘期合同。聘期内的产出成果应不低于聘任时对应的成果要求,考核规定另行规定。
三、其他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相关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引进人才应聘时相关成果认定按照引进当年度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引进后所取得成果按照成果取得当年度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岗位职责内的成果不能享受学校成果奖励。
2.未尽事宜请钉钉联系,联系人:王允、秦星月,联系电话:010-61596247。
附件:1.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育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防科发人〔2020〕125号)
2.防灾科技学院校内高层次人才申报表(第四层次)
3.防灾科技学院校内高层次人才申报表(第五层次)
防灾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