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努力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2020年河北省将表彰一批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以及优秀教育工作者。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和评选范围
(一)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推荐名额:1个。
(二)河北省优秀教师
评选范围: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推荐名额:1名。
此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团结协作、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近5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机构。
(二)河北省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培育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具体工作程序为:
1.基层单位推荐。各部门(单位)可推荐“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不超1个,各单位可推荐“河北省优秀教师”不超1名。
2.学校评选公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评委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评选,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3.上报省教育厅参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各基层单位应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二)面向基层一线
1.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
2.河北省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3.校领导不参加此次评选。学校内设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河北省优秀教师”。
(三)严把人选质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五、申报材料
为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2020年7月28日下午5:00之前报送材料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明德楼303),逾期视为放弃。材料包括:
1.《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一式1份;
2.典型事迹材料一式1份(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要求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
除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外,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发至邮箱rsc@cidp.edu.cn,或以钉钉方式发给王允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96247
联系人:王允
附件1: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附件2: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