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转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18 点击数: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转系列评审职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其他系列职称人员转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评范围

其他系列职称转评同等级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

二、转评条件

(一)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二)申请人在校工作一年以上,每学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且年度考核合格;有教师工作经历的新引进人员,一年内申请转评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的,不受工作量限制。

三、转评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防灾科技学院转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表》(后简称评审表)。

(二)各单位组建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并在“单位(部门)推荐意见”处出具意见。同意后将评审表报学校职改办(人事处)。

(三)学校审查合格后,由学校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学校职改办将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审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转评后,同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可以累积计算。

(二)转系列人员若申请评审晋升教授职称,应在转入新的系列工作一年以上,方可参加评审。

五、截止时间

各单位于12月20日下午17:00前将手续完备的申请表报人事处(明德楼305室)。

联系人:刘北,电话:010-61596170

        人事处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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