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编制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12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编制外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19年编制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通知所指编制外工作人员范围为:截止到201912月底在岗的编制外工作人员(不含学院全职返聘专家)。

二、组织机构及考核程序

各部门(单位)成立由三人以上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单位)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考核办法由本部门(单位)成立的考核小组确定,并报人事处备案后实施。各部门按照述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公示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等次复核、公布考核结果的程序进行。

三、时间安排

各部门(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在201912月23日之前完成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

四、有关具体问题

(一)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912月31日。

(二)优秀等次的比例为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并逐年累积,计算基数不包括在学院工作不满一年的编制外工作人员。这部分人员可以对其他人员进行评价。优秀等次指标详见附表。

(三)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参加年度考核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该表请到校园网人事处网页下载打印。打印时不要调整页面设置,用A4纸双面打印,且正反面内容对正。该表请勿复印使用。

(五)于201912月23日前聘任在教学辅助岗、行政管理岗及其它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的手续完备的年度考核表并随部门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一并报送人事处(明德楼307室,聘任在其他岗位的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表部门留存。

(六)对工作不满一年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但不确定等次。

(七)考核年度因病假、产假、工伤医疗期累计6个月以上的,不定等次。

(八)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九)有旷工情况,或年度累计病、事假合计20天以上或上班经常迟到(早退)累积5次以上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联系人:古锐瑶   联系电话:01061596030

附件:2019年度编制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912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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