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人员招聘计划及相关政策

作者: 时间:2015-11-23 点击数:

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人员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专 业 要 求

学历、学位

需求人数

应届/社会在职

备 注

专任教师

地球物理学

博士研究生

1

应届

专任教师

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

博士研究生

1

应届/社会在职

能够胜任钢结构、PKPM及有限元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专任教师

信息与通信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与信息工程

博士研究生

2

应届

专任教师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或计算机应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应届/社会在职

有工程实践能力者优先考虑。社会在职人员要求具有高级职称。

专任教师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或计算机应用

博士研究生

1

应届/社会在职

有工程实践能力者优先考虑。社会在职人员要求具有高级职称。

专任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企业管理

博士研究生

1

应届/社会在职

在职人员具有3年以上企业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经验者优先考虑。

专任教师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博士研究生

1

应届/社会在职

在职人员具有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考虑。

专任教师

应用数学/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博士研究生

1

应届/社会在职

在职人员有大学教学经历、讲师以上职称者优先。

专任教师

理论物理

博士研究生

1

应届/社会在职

在职人员有大学教学经历、讲师以上职称者优先。

专任教师

哲学

博士研究生

1

社会在职

具有一定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高级职称。

专技岗位

会计、财务管理

硕士研究生

1

应届/社会在职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优先。

专技岗位

会计、财务管理

硕士研究生

1

应届/社会在职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优先。

专技岗位

情报学/图书馆学

硕士研究生

1

应届

图书馆学科馆员。

专职辅导员

与学院各本科专业相关

硕士研究生

2

应届/社会在职

中共党员。学院毕业硕士研究生不受211大学条件限制。

管理

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应届/社会在职

有教学建设管理经验者优先,胜任教学建设管理工作。

管理

新闻传播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1

应届/社会在职

中共党员,具有一定的运用新媒体的能力和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强。党委宣传部宣传管理。

管理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本科学士以上

1

应届/社会在职

在职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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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职引进人员有关待遇

学历、职称

年龄要求

安家费

办公

条件

科研启

动金

住 房

教授

博士

50周岁以下

20万元

配备1万元以内工作用笔记本电脑一台

10万元

学院现有住房只租不售。享受安家费者可按市场价租住学院周转房一年,也可购租院外商品住房。不享受安家费者可租住学院周转房两年。

硕士

18万元

8万元

本科

14万元

6万元

副教授

博士

45周岁以下

12万元

4万元

硕士

10万元

3万元

博士研究生

40周岁以下

10万元

2万元

1、博士(硕士)指持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者,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原则上为“211”大学),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配偶为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中级职称)时,可考虑安排工作。

3、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金2万元,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可执行副高相关工资待遇。安家费试用期考核结束后支付50%,工作一年后支付另外50%。取得科研启动金时另行签订协议,不支付给个人。

4、学院现有住房只租不售。享受安家费者可按市场价租住学院周转房一年,也可购租院外商品住房。不享受安家费者可租住学院周转房两年。

5、引进人才系夫妻双方的,安家费按条件高的一方给付;学院已经为一方解决住房的,不再支付给另一方安家费(特殊情况面议)。

6、参加面试或试讲者,学院决定聘用的,其往返交通费由学院承担;无法达成接收协议的,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上述交通费指到学院的直线距离的硬座火车票或汽车票。

7、硕士研究生月收入6000元起。月收入指满工作量全年平均税前月收入水平(教师满工作量指每周教学工作量达到12学时)。

8、学院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各项条件及待遇另行制订。

9、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副高职以上人员及博士研究生首聘合同期限为八年,硕士研究生首聘合同期限为三年。

10、上述待遇适用于学院引进全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不在此列。

11、对上述各条款,学院保留最终解释权。

通讯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学院街 防灾科技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丁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96171 01061596030 01061596170

邮政编码:1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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