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转发人社部 应急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保障工作的通知》(中震人函[2021]137号)要求,为做好学校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合计不超过1个。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评选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在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科学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妥善应对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科学组织施救,积极有效开展应急救援、火灾扑救、防汛抗洪抢险行动,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作出突出贡献,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保卫任务。
3.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执法监督管理,秉公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成效显著,近5年来所负责监管监察区域行业领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火灾事故。
4.有力组织防灾减灾救灾,竭诚服务人民群众,有效组织指导灾情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成效显著。
5.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有力,敢于斗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纪律严明、风清气正,受到系统内外广泛赞誉,近5年来本单位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6.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勤勉尽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精通业务,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多年来一贯表现优秀。
2.勇于攻坚克难,面对突发事件挺身而出,执行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火灾扑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汛抗洪抢险、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保卫等任务,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千方百计完成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3.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坚持原则,严格落实监管监察职责,敢于较真碰硬,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取得显著成绩,近5年来所负责监管监察区域行业领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火灾事故。
4.克己奉公,敢于斗争,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近5年来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中国消防忠诚卫士推荐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觉拥护和坚决贯彻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投身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建设发展,在推动队伍转型升级、提质强能实践中当标杆、作表率。
2.本领过硬、业务精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多年来一贯表现优秀,在完成火灾扑救、抢险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为人正派、作风优良,受到人民群众和消防指战员广泛赞誉。
4.认真贯彻落实纪律部队建设标准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从严治队,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敢抓善管、率先垂范,为加强队伍全面建设、改变所在单位面貌作出重大贡献。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申报事宜
(一)个人申报
请拟申报个人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的集体和个人,请对应填写《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中国消防忠诚卫士推荐审批表》。
(二)单位初审推荐
所在部门审核推荐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事迹材料、简要事迹材料。
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准确、事迹生动详实,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简要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凝练、重点事迹突出,字数控制在150字以内。
(三)时间要求
单位初审推荐工作报告、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事迹材料、简要事迹材料、对应的《审批表》于2021年8月11日12:00前报送人事处(明德楼303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有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评选表彰工作是2021年应急管理系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好事,请大家高度重视,开展好评选工作。
(二)严格评选标准。
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坚持功绩导向,推荐对象应当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注重推荐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执行重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防汛抗洪抢险、重大安全保障保卫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任务中成绩显著、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强、系统内外影响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上不评选副司局级及以上干部;推荐中国消防忠诚卫士,原则上应获得过记二等功及以上奖励。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推荐评选条件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推荐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职工服气。
联系人:王允 联系电话:61596247
附件:
1.《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中国消防忠诚卫士推荐审批表》
人事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