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教师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长期以来,我校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严于律己、默默奉献,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当前社会变革转型时期所带来的负面现象也对教师产生了一些影响:有少数教师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事业心和进取心不强;教学敷衍,学风浮躁,违反上课纪律、言行失范等情况时有发生;各单位和部门对师德建设重视程度还不平衡,工作方法还比较陈旧、实效性不强。
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对于深化我校综合改革,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实现学校“二次创业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价值引领。进一步加强广大教职员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师德建设的引领作用。
二是坚持师德为上。在人才引进、干部选拔任用以及教师培训考核晋升等方面,将师德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在师德建设中尊重教师主体性,调动教师积极性,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是坚持改进创新。遵循新时期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注重措施的针对性、方式的灵活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二)总体要求。
在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纪约束相衔接,建立宣传教育、考核监督、奖励惩戒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学高身正,为人师表。
三、加强师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高校教师应该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也是我校加强师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四、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主要举措
师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既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同时要适应时代要求努力创新,扎扎实实地推进师德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健全入职师德把关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机制,坚决把好入口关。在教师岗位聘用 和人才引进中,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德行考察。实行师德承诺制度;把师德作为评优、研究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遴选的首要标准。
(二)健全师德教育机制
要将师德教育摆在学校教师培养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青年教师入职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建立师德建设专家、育人楷模定期进校宣讲制度,把高校师德先进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光荣退休仪式,增强“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责任感。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高校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实效。
(三)健全师德宣传机制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师德校园十佳评选,宣传其优良师德,把培育良好师德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以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为契机,集中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四)健全师德考核机制
要结合实际制定师德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师德表现作为学院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绩效考核结合。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健全师德监督机制
建立学院、教学系(部)、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六)健全师德激励机制
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七)健全师德惩处机制
明确师德底线,施行师德建设“十不准”:不准妄议中央和丑化国家形象;不准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不准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言行;不准未经学院同意在校外兼职;不准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不准借调研出差之机公款旅游;不准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准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商用品;不准在科研工作中有学术不端;不准社会服务中滥用学术资源。建立健全学院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对违反“十不准”行为的,与学院效绩考核挂钩,并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处分。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部门要在学校加强师德建设意见的指导下,制定本部门师德建设实施细则,落实师德建设中的各项具体工作,将师德建设贯穿于教师日常生活和教学、科研、服务等工作之中。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教师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代会和群团组织要紧密配合,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支持,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
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要关心教职工、爱护教职工 、尊重教职工,真心实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千方百计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把加强师德建设同解决广大教职工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职工 教书育人,履行职责创造更加和谐的环境。
六、其他事宜:
1、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16年5月10日前以书面、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
2、联系人:丰继林 电话: 010-61596031 邮箱:fengjilin@cid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