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

作者: 时间:2004-04-07 点击数:

教高司函[2004]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不断提高评估工作水平,我司成立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课题组。课题组在认真总结近两年来60余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实践经验和深入研究有关问题的基础上,对我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方案 (试行)》 (教高司函[2002]152号)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现将课题组研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调整.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讨论,对评估方案( 包括:评估指标、标准、权重和有关说明等)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并于今年4月底前将书面意见(电子邮件)寄到我司评估处(联系人:胡秀荣,邮政编码: 100816, 电子信箱:xrhu@moe.edu.cn, 电话:010—66096713) ,以便对评估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试行)》(调整.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O O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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