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2023年度二级单位考核结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3-12-19 点击数: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防科发人〔2022〕16号)文件精神,经各二级单位自评,相关部门量化考核,二级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校务会研究决定,确定学校2023年度二级单位考核结果,具体如下:

一、考核优秀单位

教学单位(2个):

土木工程学院

地质工程学院

非教学单位(5个):

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大学生艺术活动指导中心)

学科与研究生处

科研处(国际合作处)

发展与财务处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考核合格单位

其他单位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人事处(010-61596030)或者纪检室(010-61596267)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应署真实姓名。

 

                人事处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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