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灾科技学院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防科发人〔2022〕16号)文件精神,经各二级单位自评,相关部门量化考核,二级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校务会研究决定,确定学校2023年度二级单位考核结果,具体如下:
一、考核优秀单位
教学单位(2个):
土木工程学院
地质工程学院
非教学单位(5个):
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大学生艺术活动指导中心)
学科与研究生处
科研处(国际合作处)
发展与财务处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考核合格单位
其他单位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人事处(010-61596030)或者纪检室(010-61596267)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应署真实姓名。
人事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