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廊坊市第二批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廊组字[2021]31号)文件精神,人事处组织各学院(部)、各单位认真开展推荐工作。
经过个人申报、推荐单位审查,专家评选推荐,并经校务会审议,党委会研究决定,推荐我校谭萍、马欢、常晁瑜等三人申报廊坊市第二批青年拔尖人才。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向人事处(010-61596171,电子邮箱rsc@cidp.edu.cn)或纪检室(010-61596267,电子邮箱jiwei@cidp.edu.cn)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应署真实姓名。
人事处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