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组织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申报推荐名额及程序
(一)推荐名额
学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每个项目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2023年8月29日10:00前,提交材料至各部门、各单位。
2.部门审核,并综合考量师德师风、学术道德以及教育教学现实表现等情况,出具部门纸质推荐意见,2023年8月29日12:00前报至人事处。各部门每个项目推荐人选不得超过1人。无人选可不推荐。
(三)学校复核、评审,研究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联系人及电话:秦星月,61596247
附件:
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3.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
4.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人事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