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部门(单位):
依据《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新聘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防科发人〔2019〕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学校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经公开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以试用期协议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以群众(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及时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流程
2021年12月23日前,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测评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材料、考核结果、正式聘用意见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新聘用人员是否正式聘用,并依据最终审核结果办理相关手续,确定工资待遇。
联 系 人:秦星月
联系电话:010-61596247
附件:1.试用期考核人员名单;
2.《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新聘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防科发人〔2019〕83号);
3.防灾科技学院新聘用人员考核填写表格
防灾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