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廊坊市第二批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26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廊坊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廊坊市第二批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廊组字[2021]31号)要求,现就认真做好廊坊市第二批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申请支持人选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在学校全职工作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731号以后出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德优良,富有创新求实的科学精神;

2.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报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文化艺术领域申报者应具有突出专业水准;

3.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主持或参与完成了至少2项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获得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在同层次人员中有较为突出的业绩贡献;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重点支持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优秀年轻人才,重点支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的青年人才。

已经获得省级青年拔尖人才称号和廊坊市第一批青年拔尖人才称号的不再纳入推荐选拔范围。

二、申报推荐有关要求

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推荐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组织部、科研处对推荐人选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

(三)上报

按程序上报三河市委组织部,参加廊坊市联评。

三、支持措施

实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廊坊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造就和选拔支持一批矢志爱国奋斗、献身立业新时代的青年拔尖人才,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提供后备人才储备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廊坊市青年拔尖人才按照《廊坊市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廊办字[2018]61号)中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材料上报时间及内容

请各申报人于2021728日下午6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明德楼人事处305房间,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报送材料内容为:(1)申报材料:内含①《廊坊市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领域推荐申报书》或《廊坊市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推荐申报书》(见附件12);②各类奖励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订要求为:左侧装订,添加封皮、目录和封底,封皮和封底统一为150g白色铜版纸)(2)《廊坊市第二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3)(单独报送,不入册)。(3)各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人事处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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