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引进力度,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制定并报送2021年教师需求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 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考虑绩效改革制度,统筹考虑生师比,学科建设以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制定本单位2021年度招聘需求计划。
(二)各教学单位应积极征求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科与研究生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使2021年度专任教师需求计划更加科学、合理,体现长远性、全局性和系统性。
(三)各教学单位拟定招聘需求计划,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后,填写《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需求计划调查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不含独立学院。
(二)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后38周岁以下,副教授40周岁以下,教授45周岁以下。
(三)业绩成果要求:
招聘的专任教师应符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发展潜力,并达到设定的业绩成果要求。
(四)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四年内应晋升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达到学校规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引进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自取得副高资格后八年内晋升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达到学校规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若未达到,学校有权利终止聘用合同。
三、其他说明
(一)学校根据事业发展整体需要和各教学单位需求,在优先保障学校优势学科、重点发展学科的基础上,参考近三年各教学单位招聘计划完成情况,拟定2021年专任教师人才引进方案,提交校务会、党委会审议。
(二)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招聘计划不在本次报送范围之内。
四、报送办法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7月1日16:00前将《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需求计划调查表》交人事处3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到邮箱 rsc@cidp.edu.cn。
联系人:刘北,联系电话:010-61596170
附件: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需求计划调查表
人事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