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防灾科技学院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人〔2022〕7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往年形成的各类人事材料及时完整地归档,现将2023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移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及要求
(一)归档范围。
往年遗漏和当年发生的应归档干部人事档案纸质材料,具体可以参照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明确的收集范围。
(二)归档要求。
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一条规定。
二、归档移交流程
以部门为单位移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材料移交归档时需同时递交《人事档案归档材料接收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交接双方当面检查、验收、签字。凡不符合归档规范要求的,待重新修正后再办理移交手续。根据工作安排,各类人事档案材料需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移交至人事处档案室(明德楼304房间)。
三、其他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归档工作,切实履行归档职责,按照归档规范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所形成的全部档案材料,确保档案归档质量。
联系人:古锐瑶 联系电话:01061596171
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人〔2022〕76号)
2.《人事档案归档材料接收登记表》
防灾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3年11月09日